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县门户网站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泾政办发〔2016〕84号

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全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温泉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驻泾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县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程序,现就信息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1、上报内容。各单位上报信息范围包括:本单位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政策、日常调研等一系列活动。有县上四大家领导出席的活动不得以本单位名义上报,须联系四大办按程序送审后在“泾川要闻”栏目发布。

2、审核程序。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上报的信息,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以纸质形式报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发布,通知公告类信息须由单位主要领导审签经政府办审核并呈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由县政府办发布。

3、报送时限。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更新时效为3个工作日,逾期报送的信息将做退回处理,按照“统一审核、集中发布”的原则,信息发布时间为每日下午三时。

4、规范要求。各单位上报的信息不得涉及“综治、维稳、防邪”及涉黄涉黑内容。目前我县门户网站已进入国家网站普查系统,中央网信办将定期对网站内容及更新情况进行读网检查,若确因部分单位信息上报有误而产生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泾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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