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公安局

泾川县公安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公安警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负责实施全县公安保卫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新情况,制定有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防范打击境内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的破坏活动。

(三)掌握全县经济犯罪情报信息、动态;严厉打击金融、证券、走私、偷税等严重经济犯罪活动。

(四)负责组织全县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工作。

(五)组织指挥侦查工作和集中统一行动,参与侦查和直接承办重特大疑难案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暴力犯罪案件、涉外案件及跨地区联合侦查的重大案件;负责重要案犯的缉捕工作;分析掌握全县刑事犯罪情况。

(六)负责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入境以及外国人居留、旅行管理工作;审核办理中国公民出入境手续;处理外国人违法、违章等活动。

(七)领导指挥消防和抢险救援工作。

(八)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做好发现、控制、处置、侦查工作。

(十)收集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和重大案件线索;指导国保、经侦、刑侦、禁毒等部门开展侦控工作;承办和协办需要使用行动技术手段的特大案件,培训行动技术人员。

(十一)指导公安机关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工作,负责在押人员的监管、教育转化工作,检查监督有关政策和制度的贯彻执行。

(十二)依法组织实施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

(十三)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工作。

(十四)负责制定全县公安装备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公安业务经费;负责县局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禁毒工作。

(十六)研究拟定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实施技术监督和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十七)规划、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的有线通信专网、无线通信网、密码通信网的建设;负责维护全县公安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行,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十八)在省、市、县“610”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作斗争;防范、控制、处置“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九)承担全县反恐工作任务。

(二十)组织、指导全县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二十一)组织、指导全县公安督查工作。

(二十二)对平凉武警支队泾川县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进行领导和指挥。

(二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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