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泾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

泾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组织落实、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工程造价、勘察设计等项目,拟定全县城市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监督国家、省、市有关抗震设防法律、法规的执行,制定全县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负责行业法制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建设市场,组织实施人民防空通信和警报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等。

二、机构设置

泾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是政府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下属五个二级单位,分别为县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县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县房地产管理局、县自来水公司、县城建档案馆。其中县自来水公司为自收自支单位,不列入财政预算范围。

三、年度重点工作

城东综合开发,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第五期项目三个片区建设,南滨河景观大道建设,青年路等六条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四、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收入170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6.45万元,上年结转981.15万元。预算支出1707.6万元。

(一)基本支出:2017年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8.16万元,与2016年385.53万元相比,增加122.63万元,增长31.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职工工资、退休费标准提高。

(二)项目支出:2017年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预算项目支出1199.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7.4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资金941.99万元。与2016年的422.8万元相比,增加776.64万元,增长183.69%。主要原因是继续实施历年未完工项目。

(三)非税收入 :2017年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无非税收入预算计划。

(四)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684.91万元。

(五)预算支出按照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90.7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2.65万元,项目支出257.45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一)编制范围

泾川县住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编制范围包括本级及二级单位,共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二)分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6年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辆保有量0辆。

5.培训费0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

6.会议费0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

 (三) 政府采购情况

 泾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140.6万元,47个项目,其中:采购货物预算34.95万元、采购服务预算22105.65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17年泾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6.4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17年泾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附件:泾川县住建局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