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泾川县团县委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
共青团泾川县委是县委领导下负责全县共青团及青年工作的群众团体组织,主要承担青少年教育管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青年志愿者和希望工程事业,领导全县少先队工作,实施“西部计划”项目等职能。
二、机构设置
共青团泾川县委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正科级建制,内设少工委、希望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直机关团委,县综治委预青办也设在团县委,编制6名,现实有干部5人,其中借调1人,西部计划志愿者1人。
三、年度重点工作
1.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利用节会举办“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向上向善好青年”评选表彰等系列活动。
2.深化创新创业创优行动。引导团员青年开展“创业创新创优”、“青年助力精准扶贫”等行动,培训并资助贫困乡村青年。
3.大力开展希望工程。重点抓好 “圆梦助学”工程,狠抓助学扶贫,年内争取希望工程助学金20万元,资助贫困学生100名。
4.深入推进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开展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等各类专项志愿服务行动,不断深化打造“平安志愿者”、“关爱志愿者”、“阳光志愿者”等品牌项目。
四、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团县委预算收入16.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4万元,上年结转3.96万元。预算支出20.6万元。
(一)基本支出:2017年团县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4万元,与2016年22.13万元相比,减少5.49万元,减少24.8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
(二)项目支出:2017年团县委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三)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64万元。(附件2.3)
(四)预算支出按照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8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7万元…(附件2.4)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一)编制范围
团县委2017年无“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编制。
(二)分项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
5.培训费0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
6.会议费0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
7.机关运行费0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
(三) 政府采购情况
团县委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17年团县委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0个,涉及0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0%。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团县委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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