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技术支撑制度
为建设更加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以下简称应急专家)的重要作用,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组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专家的聘任和管理
应急专家是一支多专业、跨部门的高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业技术队伍,由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结合专家库的建立统筹聘任,应急专家的聘任和管理工作由安全监管部门具体负责。
二、应急专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心安全生产公益性事业,积极参与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遵纪守法,认真负责。
2.熟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
3.具有化工、矿山、冶金、环保、交通、建筑、安全管理等相关专业中高级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评价师),5年以上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熟悉相关专业技术发展状况。具有丰富的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经验或者奇缺专业的技术、管理人才,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能够有效履行职责。
三、应急专家在安全监管部门的组织下主要开展如下技术支撑工作
1.参与应急管理领域重大问题的专题调研、技术咨询、学术交流和重要课题研究。
2.参与应急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划的制定工作。
3.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评审工作。
4.参与应急管理监督检查和有关评估、论证工作。
5.参与事故救援、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评估工作。
四、应急专家的选用
(一)需要应急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时,由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选派具有较高专业技术和丰富管理经验的专家。
(二)应急专家接到安全监管部门的任务通知后,应按期抵达执行任务。执行任务时,应当主动出示指派函件和职称证书。应急专家应了解与任务有关的情况,可进入有关现场工作,调阅相关文件及技术资料。
五、应急专家开展应急技术支撑工作时的有关要求
(一)应急专家开展技术支撑工作的总体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遵守工作制度。
2.自觉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管理,开展工作时直接对指派单位负责。
3.坚持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科学态度开展工作,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完成任务。
4.坚持原则,公正廉洁。
5.坚持学习新技术、研究新动态,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6.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有关单位的商业、技术秘密。
7.应急专家参与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应急管理有关评估、论证和重大课题研究时,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及时提交工作报告,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二)应急专家参与应急管理检查和隐患排查技术支撑工作时的具体要求
1.认真开展检查,全面、客观地反映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2.重点检查企业对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作业场所和储存区域应急设施设备的运行及其完好程度、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有关评价论证情况等。
3.隐患排查结束时,应急专家应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交组织检查的部门留存。
(三)应急专家参与事故救援技术支撑工作时的具体要求
1.应急专家接到参与事故救援的指令后,应选择最便捷的方式及时赶赴事故现场。
2.应急专家在事故救援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参与事故救援工作。
3.应急专家到达事故现场后,应迅速了解事故单位基本情况和事故发生及救援情况,勘察事故现场,参与制定事故救援方案。
4应急专家应及时分析事故的特征、影响程度、发展趋势,进行救援风险评估,从技术的角度向现场救援指挥机构提出事故处置要点及防护措施等建议。
(四)应急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评估技术支撑工作时的具体要求
1.应急专家可采取了解事故及应急处置相关情况、勘察事故现场、查阅有关资料、询问有关人员等措施。
2.从应急救援技术角度分析论证事故发生和扩大的原因,提出事故防范措施。
3.根据有关规定,参与对事故单位和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的应急处置评估工作,参与编制评估报告。
六、应急专家的保障措施
(一)应急专家所在单位应为应急专家的各项活动创造良好的条件,提供必要的支持。
(二)应急专家开展指派工作所需的经费由指派单位列入专项预算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