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实行不动产“双预告登记”受理的通知
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7〕585号)要求,为进一步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我局已于2017年5月5日完成了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升级。从2017年5月22日开始,升级后的不动产登记平台将受理“双预告”登记业务,即对预购商品房申请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只提交一次资料,同时领取预告登记证明和抵押预告登记证明。该流程优化后,不动产抵押登记从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
各金融机构在受理商品房预告抵押信贷业务时,凭《预售合同》等要件,协助权利人一次性出具《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等资料到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登记。
各金融机构要从深化改革、释放市场活力的角度出发,进一步规范融资信贷业务,减轻企业、群众负担,快捷、方便的为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抵押业务。
电话:09333325639
泾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