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党原镇赵家村庄子社安置点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C171129033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川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党原镇赵家村庄子社安置点建设项目已由泾发改〔2016〕37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长期贴息贷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泾川县党原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中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泾川县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党原镇赵家村庄子社安置点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拟在党原镇赵家村庄子社安置点新建:(1)人饮工程:本次工程供水管网全长1340.00m,管道采用1.0MpaDN63UPVC管200.00m,1.25MpaDN32供水管道560.00m,进户管道采用2.0MpaDN20UPVC管580.00m,设计埋深1.20m。(2)农电工程:本工程建设0.4KV低压线路1.25千米,安装10KV配电变压器1台300千伏安,户表安装29户。(3)绿化亮化工程:安置区道路及农宅门前种植柳树5500株,云杉3800株,国槐15株,桃树60株,冬青树40株,樱花100株;安置区道路沿线装置太阳能路灯20盏。

3.项目概算:79.30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图内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

6.计划工期:2018年3月15日计划开工,2018年4月14日计划竣工,计划日历工期30天。

7.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建造师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质量员、施工员、机械员等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4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双休、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为: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县政府斜对面商务局一楼)。

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企业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合同等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检察机关开据的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的建造师《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注:告知函落款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出之日后)。申请查询时,应当申明查询事由,列明被查询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投标人规范承诺书。

注: 资料不全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恕不接待。

4、报名成功后所有投标企业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系统》录入企业信息和投标人员配备,具体施工现场人员配备详见甘建建(2016)231号文件,并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递交至甘肃中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递交及其它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领取标书和参加投标。

六、招投标文件的获取、递交及其它要求

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4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含法定节假日)

2.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为: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县政府斜对面商务局一楼)。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15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泾川县门户网上发布。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21 2204 6060 6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泾川支行

开户行地址:泾川县安定街7号(泾川县财政局楼下)

(1)供应商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在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2)供应商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 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JC1711290339

(3)供应商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系统将不予识别,无法出具查验通知单。

(4)供应商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准确填报所投标段、联系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川县党原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泾川县党原镇街道

联系人:贾晓阳

电  话:1519337525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西大街法院巷75号

联系人:张建伟

电   话:17693391127   18093323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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