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新增城镇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联合审查情况的公示
按照《泾川县2017年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经县公安(户籍、车辆管理)、工商、民政、人社、住建(房管)、财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市社区管委会等部门和单位联合审查,现将符合保障条件的82户中低收入家庭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市民监督。如发现与城镇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不符等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市民反馈调查核实结果。
一、公示对象:总计82户
二、公示时间:
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20日,共7天。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受理部门:泾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0933—3321462 0933—3328261
泾川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9月14日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