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全面完成
12月25日,原泾川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工作人员,搬迁到新成立的泾川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工作,县人社局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了业务整合和在新址开始办公的公告,标志着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顺利完成。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消除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差别,是我县今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为确保制度并轨如期完成,做好这项涉及千家万户,惠及民生的工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安排。10月份,县政府印发了《泾川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实施方案》,县上及时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我县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县编委批准成立了泾川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县人社局随即对医疗保险机构有关职能调整及人员划转工作进行了安排,实现了业务经办有序衔接,人员队伍平稳过渡。
2018年1月1日起,新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全面实施,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将纳入统一管理,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六统一”。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