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2016年8月份安全生产情况分析

8月份, 全县无生产安全事故。                                                                                                                                                  

一、全县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1-8月份,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13起,死亡12人(生产经营性死亡6人),受伤8人,直接经济损失1.0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23.5%、29.4%、20%、89.8%。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2起,死亡12人,受伤8人,直接经济损失0.46万元;火灾事故1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0.6万元。

二、全县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特点

1.按事故统计四项指标分析:四项指标同比“全面下降”,即: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23.5%、29.4%、20%、89.8%。

2.按事故类别分析:1-8月份安全生产事故13起,其中道路

 

交通事故12起,火灾事故1起,工矿商贸、农业机械等领域无事故。

    3.从事故原因分析:虽然本月无生产安全事故,但从前八个月安全生产工作来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仍不稳定,道路交通事故依然高发,不稳定因素较多,安全监管的压力很大:一是极少数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薄弱,“重生产、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比较突出,存在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和松懈厌战情绪;二是火灾隐患较多,部分宾馆、饭店、网吧、商场、商业门店等经营场所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从业人员自我防范能力较低,消防设施老化,配备不到位;三是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然严峻,部分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酒后驾车、超速超载、违章操作、农用车载客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建议

    1.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议及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时刻警醒,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对本区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尤其要将全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议及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会议精神以及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传达到生产一线,转化成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2.要严格执法,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狠抓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坚决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根据《泾川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公安、安监、交通运输、公路段、农机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农村地区严查无牌无证、农用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骑摩托车不戴头盔、车辆超速超载、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法律上限处罚,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该拘留的一律拘留。各乡(镇)要加强对“两站一室”的建设,全面发挥作用,使交通违法行为不出社、不出村、不出乡(镇);加强对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监管。住建、规划、质监、安监等部门要强化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全面落实防高温和防汛责任、队伍、预案和应急物资,全面排查临山临水营地、工棚、仓库、临建设施以及高空作业设备设施的风险隐患,灾害性天气期间,坚决停止在建工程施工。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8.20”事故教训,迅速开展农村建房安全专项排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信、安监部门要对豹子沟煤矿开展解剖式检查,切实做好防瓦斯、防水害、防火灾、防冲击地压工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的安全监管。公安、安监、质监、工商、环保等部门要对非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

    3.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国庆节即将来临,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和重点单位,全面彻底排查治理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落实监管措施,严防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在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保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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